南昌医学院(Nanchang Medical College),坐落在美丽的英雄城——江西省南昌市,学校是由江西省人民政府举办、江西省卫生健康委行政主管、江西省教育厅业务指导,并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集教学、医疗、科研为一体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医学院校,主要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2020年,为补齐后疫情时代医学教育短板,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更好地增进人民健康福祉,江西省委、省政府决定以江西省人民医院、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江西卫生职业学院等为主体,重新创办南昌医学院,2021年1月,教育部正式批复同意设立南昌医学院。2021年9月,南昌医学院从全国30个省市招录2021级首届学生。2022年1月获批我省“十四五”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规划建设单位。
学校拥有象湖校区和九龙湖新校区。规划建设中的现代智慧、生态美丽新校区选址在南昌市红谷滩九龙湖,占地面积854亩。学校拥有5所三甲直属附属医院、4所三甲非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血液研究所;拥有8个国家级科研平台、47个省级科研平台;拥有3个“院士工作站”、1个教育部“大师工作室”、1个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4个省级“名师工作室”,设有124个实训实验室和9个校企共建实训基地(中心),另有177家遍及全国各地的实践教学基地;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2735人。
学校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素质优良、具有较高学术及教学科研水平的教师队伍,现有校本部专任教师757人,其中硕士学位424人、博士学位206人;副高以上职称316人。新增省级教学创新团队4个。截至2024年11月,学校教师荣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5项、省级科研成果奖43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71项,主持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1597项;教师发表SCI高质量科研论文1156篇。学校聘请南昌医学院杰出校友、中国工程院院士、我国著名有机化工原料药制造专家、复旦大学博士生导师、教授——陈芬儿先生担任南昌医学院名誉校长。同时,学校与北京协和医学院等医学院校建立校级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南昌医学院高水平示范应用型医科大学建设。
学校设有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医学院、护理学院、健康管理学院、药学院、检验医学院、医学影像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医学院、高等职业学院、公共学科教学部13个教学院部。开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助产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口腔医学技术、智能影像工程、养老服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保险学等19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门类,形成了与我省和区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医、药、护、技、管”专业集群。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担当。南昌医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国家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勇担健康使命”为办学宗旨,秉持“厚德精业、创新实干”的校训,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十四五”期间,学校将重点引进一批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坚持走“中西医并重、医药并举”高质量发展道路;坚持创新发展、内涵发展、协调发展、特色发展,传承“政治坚定、忠诚执着、生命至上、救死扶伤、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技术优良、敢于创新”的红医精神,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医学教育。
南昌医学院2025年专升本考试招生简章,其中具体描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第五章 报名、资格审核及志愿填报,第六章考试,第七章 录取规则,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九章 奖助体系,第十章 监督与申诉,第十一章 新生入学及学籍管理,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南昌医学院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4〕5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是由江西省人民政府举办、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主管、江西省教育厅业务指导的集教学、医疗、科研为一体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医学院校。
第三条学校全称为南昌医学院,英文名为 Nanchang MedicalCollege,国标代码13437.学校实行“一校两区”模式,设有九龙湖校区和象湖校区。九龙湖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复兴大道西2699号;象湖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689 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相关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和教学院部负责人组成的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研究制定专升本考试招生政策,决策有关专升本考试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专升本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第六条学校纪委综合办公室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七条招生对象
(一)江西省普通高职(专科) 应届毕业生,且在2025年7 月31 日前可取得毕业证的考生。
(二)已退役大学生士兵(含2025 年3 月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025 年7 月31 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且符合下列条件 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第八条报名条件
(一)考生(含免试生)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其中,条件4 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普通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二)专项考生(含免试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 还需满足专项计划所规定的条件。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九条我校2025 年专升本招生计划为230 人,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下表。
序号 | 专业代码 |
| 招生总计划 | 普通计划 | 专项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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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家庭 | 获奖学生 | 退役大学生士兵 | ||||||
1 | 101101 | 护理学 | 100 | 66 | 10 | 4 | 20 | |
2 | 100701 | 药学 | 50 | 32 | 5 | 3 | 10 | |
3 | 101001 | 医学检验技术 | 50 | 32 | 5 | 3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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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江西中医药 |
合计 | 230 | 149 | 23 | 12 | 46 |
说明:考生填报联合培养专业(针灸推拿学专业)被录取后学籍为南昌医学院,培养地点为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江西省抚州市文昌大道2766 号)。其他专业培养地点为南昌医学院。
第五章 报名、资格审核及志愿填报
第十条专升本报名、资格审核等环节按照《关于做好江西省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执行。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的考生,确认后一律取消资格。
第十一条凡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2025年2月24日9:00—27日 17:00 期间,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jxeea.cn)“专升本管理系统”,完成志愿填报和缴费。考生须对照《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依据本人高职(专科) 所学专业,选报对应本科专业。
第十二条有的专业可能会因专升本学习年限不足、本专科专业不一致等原因导致考生将来不能参加行业资格证报考。根据相关规定,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学历方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未完成普通全日制 3 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毕业后无法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应自行了解知悉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谨慎报考。对于因行业相关规定导致专升本学生在毕业后不能享受与普通本科毕业生相同待遇,学生需自行负责并做好相应的准备。
第六章考试
第十三条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查。具体安排参照《南昌医学院2025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填报非免试计划的考生,均参加全省2025 年专升本统一考试。专升本考试由全省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考试地点由各设区市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在标准化考点。统一考试时间为:2025 年3 月23 日。
| 考试科目 | |
公共基础课(总分300 分) | 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 | |
药学 | 政治+英语+信息技术 | 化学基础与分析检验 |
护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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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技术 | ||
针灸推拿学 |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执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专升本投档的政策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投档规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进行审阅,符合要求者予以录取,不符合者予以退档,未录满的计划将按规定征集志愿。凡考生未按《指导目录》选报对应本科专业者,学校有权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按照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行业特点,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学校医学类专业不予录取有色盲、色弱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考生。
第十八条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学校退档,学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第十九条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必须在《指导目录》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如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未满额,学校对征集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依照《南昌医学院2025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专项计划未完成的剩余计划,将调整至普通计划;普通缺额计划专业内调等,按上级有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将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通过南昌医学院官方平台公布。学校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已录取的考生寄发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的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江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医学类专业学费为4350元/生 ·学年;住宿收费标准为六人间 800元/生 ·学年,四人间1000 元/生 ·学年。在新生入学报到前,如相关部门核准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九章 奖助体系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国家政策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十章 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五条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教育部、省招生主管部门、纪检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考生由于未被我校录取或对录取结果有疑问,经招生工作人员解释后,仍坚持认为有损其权益者,可向江西省教育厅有关部门或我校纪委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诉,我校纪委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5772138.邮箱:wzyjj2509@163.com。
第十一章 新生入学及学籍管理
第二十七条已录取的考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注册手续。没有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一律不予报到,取消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报到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针灸推拿学专业在校学习三年,其他专业在校学习两年,不得转专
宿舍:宿舍为 4-6 人间,部分有独立卫浴、阳台,配备桌椅、衣柜、空调等;住宿费 1000-1500 元 / 年
食堂:食堂注重饮食健康,有营养套餐、家常菜等
平均伙食:日均伙食费约 25-40 元
院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小蓝经开区汇仁大道689号
院校官网:http://www.ncm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ncmc.edu.cn/
联系电话:0791-86588766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3日9:00-8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2025年2月24日9:00—27日17:00期间,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管理系统”,在9个招考类别中选报其中1个大类参加该大类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考试,并完成志愿填报和缴费(130元/人)
考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公共课为上午9:00—11:30,专业课为下午15:00—17:00
采用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课程的综合卷,分值300分。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按专业门类分为九类,各设置一门考试科目,各考试科目试卷分值150分。
成绩查询:4月8日,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可于4月9日—10日在网上申请成绩复核,4月13日在网上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申请复核内容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漏改、漏统,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申请复核更正范围。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28日9:00-15:00,征集志愿投档时,考生原填志愿无效
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并成功提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本次征集志愿。